【案例分享】
家住四川自贡的五十六岁的宋某被发现死在自己的家中,消息很快在村里传开,村民们都赶来一看究竟。对于宋某的死,村民们议论纷纷,有人说宋某是意外身亡,还有人说宋某是被人害死的。随着警方的深入侦查,一个骇人听闻的真相浮出了水面:
宋某儿子许非(化名)一家定居在广州,许非为了让儿子能在广州上学,想尽了一切办法凑钱买房,结果还差40万,这时,许非便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他给母亲购买了4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并多次询问保险员什么才算意外死亡,怎么才能拿到全额理赔金,在咨询完毕后,许非便开始了自己邪恶的计划。许非回到老家四川自贡,将母亲骗到按摩椅上,并用裸露的电线对母亲实施了电击,母亲倒在了地上。见母亲还在哀求,又拿了一个板凳,用板凳击打母亲的头部,直至母亲没有了呼吸。许非为获取意外保险赔偿金,残忍将母亲杀害,最终他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保险诈骗的几种情形】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法律法规】
保险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保险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骗保的案例在我们身边屡屡发生,无论采用什么手段骗保,最终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温馨提示广大群众,只有诚信投保才能真正获得保险保障,不要为了谋取不当利益而触犯法律,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以免追悔莫及。